2008年10月18日 星期六

關於愛情

人在逐次談過幾段戀愛後,照理說,經驗累積應該會讓自己更加進化,在感情的路上。例如說,更容易瞭解愛情的本質,更瞭解自己尋覓對象原型等的。

但是,走到現在,自己卻發現,所謂的對象原型逐漸癒加模糊,對何謂愛情本質亦更加困惑了。對於一段美好完美的愛情關係,到底是什麼力量或信仰,才夠支撐它永久走下去呢?還是,真的像許多人嘴上掛著的:『當妳遇到了真正愛情時,自然就全部明瞭了』?我不明白

所以,『愛情是理至上的選擇;亦或愛情是美好的衝動』,這是個難以參透的課題。但唯有能確定的是,愛不該是手段,愛應該是目的。